星期日, 9月 09, 2012

台灣的不動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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豪宅比商業用地更具價值,因此將商業用地改為豪宅能帶來新的獲利。

這什麼鬼東西… 以常識來說,商業設施是營利資產,帶來人流和錢流。豪宅再怎麼說也只是住宅,了不起就是讓資產家拿來自爽之用,住宅除了永遠持續要繳交的稅負外,實在看不出能產生任何其他的利益。

而在台灣,將資產從商業設施轉為豪宅,竟然因此創造出更高的價值而導致總值上揚…這恐怕也是台灣才會發生的奇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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